skip to Main Content

南山產物「金好呷」產品責任險

年底聚餐旺季食安風險升高 助餐飲業者強化保障

隨著連假與年底尾牙聚餐接連登場,餐飲食品業正進入一年中最忙碌的旺季,但同時也是食安風險最高的時刻,一旦發生食材保存不當、熱飲容器設計不良或餐食中有異物,不僅消費者權益受損,更可能造成自身信譽危機。南山產物針對餐飲食品業者的需求,特別推出「金好呷」產品責任保險,協助業者管理食安風險,把每一道美味端得更安心。

此商品最大的特色,在於能讓業者即使面對突如其來的食安爭議,也能有一套完善的保障機制,承保範圍涵蓋內用、外帶與外送,只要因食品或包裝瑕疵造成消費者身體傷害,都可由保險來轉嫁賠償風險(註1)。具體來說,包括食材未妥善冷藏導致顧客食用後中毒,到熱飲杯蓋設計缺陷造成燙傷,甚至顧客因異物導致牙齒受損等狀況,都能透過保險協助業者妥善處理,減輕後顧之憂。

在法規面上,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明定食品業者須強制投保產品責任險,否則可能面臨三萬至三百萬元不等的罰鍰(註2)。去年三月發生寶林食安事件後,主管機關更強化稽查,要求業者於平台登錄有效保單,食安監管趨於嚴格。根據食藥署統計,去年食物中毒通報案件數較前一年增加逾兩倍(註3),顯示風險確實升高,而投保「金好呷專案」不僅能符合法規,更能減少營運中斷與賠償壓力。

「金好呷」亦提供多元保額選擇,讓不同規模的餐飲食品業者都能依需求彈性規劃。無論是小型餐館、地方特色小吃,或是連鎖品牌,都能找到適合自身經營規模的保障。

南山產物強調,希望透過「金好呷專案」協助餐飲食品業者強化風險管理,在提供美味餐點的同時,也守護消費者的安全與信任。唯有把食安防線築得更穩固,才能讓顧客「金好呷」、業者「好經營」。

 

註1:請見「南山產物產品責任保險」(https://www.nanshangeneral.com.tw/portal-api/File/505)主商品保單條款的第四章理賠事項之第十八條「因發生本保險契約第一條之意外事故,致被保險人被起訴或受賠償請求時,本公司得經被保險人同意協助抗辯或進行和解,其有關賠償請求之訴訟費用及必要開支,本公司於保險金額範圍內另予以給付。」

註2:依據衛生福利部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第47條條文最近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108年(西元2019年)4月1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37111號令修正公布。(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§47 相關法條-全國法規資料庫)、(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沿革-全國法規資料庫)

註3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資料,2024年度食物中毒通報案件共1,750件、9,045位患者,2023年度食物中毒通報案件共633件、5,196患者。

 

 

 

###

南山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南山人壽之子公司,結合南山人壽網絡,服務據點遍布全台,並從客戶角度出發,致力為個人及企業客戶提供創新多元的保險商品,提供逾百萬保戶優質保障。本公司持續精進商品研發與友善服務,落實公平待客原則,自2022年起,連續三度蟬聯公平待客原則評核前25%績優企業;在理賠服務上,運用七項保險科技專利,領先業界推出「一通電話、30分鐘內啟動理賠」服務;2025年榮獲臺灣保險卓越獎「保戶服務卓越獎」金質獎、「商品創新專案企畫卓越獎」銀質獎、「人才培訓專案企畫卓越獎」銀質獎;2021~2025年蟬聯《保險品質獎》「最佳形象獎」、「最佳售後服務獎」優等獎;在永續推動上,2025年榮獲TSAA台灣永續行動獎-SDG 11(永續城市)金級獎。

###

 

The post 南山產物「金好呷」產品責任險 appeared first on 保險104.

Back To Top